内黄县张龙乡派出所长董晓伟违法执法敛财惹民怨

2014-12-30 16:50:59

  网友投诉:

  在我们内黄县张龙乡有条不成文的规矩,到派出所办事、查案必须给董晓伟送红包,“吃拿卡要”,群众深恶痛绝,敢怒不敢言,强烈要求严惩警察中“败类”董晓伟。

  乱罚款 不开票据

  董晓伟鱼肉乡里,公然索贿,法律成为自己牟利的工具。张龙乡大张龙村的李洪堂深有体会,2013年8月份其父从养殖户买了40斤死鸡回家养狗,被张龙乡派出所抓到派出所,张龙乡派出所说要交罚款,其交给派出所2000元后,没给任何票据,就把人放了,死鸡又让拉走。派出所又找卖死鸡的旬某索要2000元,出售死鸡的鸡场也“孝敬”给派出所500元了事,没给任何票据,钱让所长私吞了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明文规定:对动物饲养、屠宰、经营、隔离、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、经营、加工、贮藏、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的机关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。禁止屠宰、经营、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、经营、加工、贮藏、运输“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”动物产品。

 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,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,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,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。

  连律师都说,张龙乡派出所及其所长董晓伟行为十分可耻,知法犯法,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受贿、索贿,违法执法让受害人交钱了事。

  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,人民警察以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、罚没的名义收取钱物,不出具任何票据的,给予开除处分。

  处理事故借机索贿

  内黄县张龙乡派出所长董晓伟是个出名的二货,来张龙乡派出所之前在内黄交警大队事故科任职,天天盼望出事故,一出事故,就意味送钱的人来了。内黄县张龙乡西石盘村村民张永忠到现在还愤愤不平。

  2009年5月发生一起车祸,肇事司机跑了,造成张龙乡西石盘村村民李彦方死亡,李彦方是张永忠舅家的二儿子,事发数天后,司机到交警队自首,时任交警队事故中队长董晓伟没有对该司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,放其回家。受害方为了寻求公道,很无奈的送给董晓伟2000元,这才在案发37天后,把案犯刑拘。

  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》第十二条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处分:

  (一)对依法应当办理的受理案件、立案、撤销案件、提请逮捕、移送起诉等事项,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的。

  董晓伟在内黄警界名声坏的很,但是攀附内黄县某领导后,屡屡违规之后依然步步升迁。来源:中国企业网河南频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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